严查“消”字号产品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以及省院部署开展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制售、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等违法违规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7月26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的两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监督。
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排查过程中,对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查看,并针对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第一、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是否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对仓储区的通风、防尘、防虫等设施进行了详细检查。
排查中发现一消毒液生产企业存在无生产用水报告、未做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人未办理健康证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及时和县卫生监督所联系,要求其尽快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此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消除消毒产品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提醒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作为消毒产品在生活中较为常见,是一种能够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粘膜的制剂,具有一定的抑菌、杀菌作用。如果“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药物,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及人身健康。如果抗(抑)菌制剂标签及说明书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将消毒产品当作治疗疾病的药品使用,不仅可能延误治疗时间,更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时,应尽量要求商家出示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确保药品合格安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和产品存在违法行为和问题,要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无证销售风油精等药品 如皋部分小卖部被查处
南通网
本网讯 夏天,一些小卖店会购进风油精之类的防暑药物销售给周边居民。但实际上,部分风油精也属于药品,并不是想卖就能卖的。记者昨天从如皋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石庄分局在对辖区超市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卖部、小超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风油精、清凉油和人丹等日常用药。
据介绍,风油精分为“消字号”产品和药品两类,经营户只有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销售属于药品的风油精。而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商户,是无法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的,也就是说,其售卖的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许多店主由于对药品安全知识不了解,认为风油精、清凉油和人丹等只是日用品,在无意中已构成违法。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油精、清凉油等,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扣押,后续将对涉案商户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就对无证销售药品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因此,销售药品必须要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负责。 通讯员张妍 记者王玮丽
本文系作者:
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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