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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总看到一些负面的社会新闻,尤其是恶性事件居多,报道的最初目的也许是为了警示民众或者博眼球,但另一方面也给普通大众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某些弱势群体甚至产生人人自危的感觉,比如儿童、女性,那么问题来了:1. 媒体该如何正确把握报道的尺度?2. 大众对此类新闻该抱持何种态度?3. 弱势群体如何在险恶的社会中提高勇气跟生存技能?4. 非弱势群体又如何消除已产生的负能量?希望获得积极而不鸡汤的答案,调侃的不接受,谢谢。
法律在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其妙后果。人性趋于利益的本质催生了多少黑暗龌龊的勾当。
互联网的普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极大的加速了各种信息的传播。伴随着三鹿奶粉事件以后经营者对网络舆情的恐惧发展了了谈虎色变的地步。网络舆情如洪水猛兽,一旦发酵,不管是什么样的企业都可能被一夜之间摧毁。
如同通过诉讼牟利的执业打假人一样,一群网络大V,网络自媒体账号的经营者、电视台、甚至是官方媒体都开始热衷于对相关企业单位开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舆论媒体关怀行动,但凡是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存在个别的纠纷,媒体监督卫士们便蜂拥而至,开始给经营者提供呵护备至的舆论媒体关怀。甚至针对个别争议,在根本原因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片面的报道。网络舆情的热证往往大家都会被标题吸引,没有人有耐心去针对一个按键的是非对错进行理性判断,往往会受到某个媒体或者网络水军的不良引导。
当某一个网络事件发酵以后,往往会出现一波三折的情况,网友的看法会跟随个人人员的节奏进行摇摆。就像古人说的民意如流水,随波逐流,飘忽不定。所以很多自媒体或者媒体从业者利用了经营者的担心,同时基于自己账号拥有的高额的粉丝量,专门在网络中搜索经营单位的负面信息然后转载。因为这类网络用户拥有大量的粉丝数量,所发布的信息具有较高的曝光度,如果大量转发会引发一时间的热点事件。所以很多商家为了避免出现恶劣的负面热点事件,就选择与自媒体号的经营者进行合作,签订发布广告信息的合作协议,然后负面信息就会删除。
这在某种程度上其实与敲诈勒索具有异曲同工的妙处,伴随的网络以及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传统媒体的业务量逐渐没落,个别传统媒体也发现了这样的商机。与其形成合作关系,就对在避免对该单位进行负面的报道,如果没有合作关系就时刻关注,针对消费者投诉进行报道。针对服务业而言,客户投诉其实在所难免,此类媒体变相敲诈行为到时是正义使者还是网络乞丐?
发布于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