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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
2021-04-27 15:10:42

第一章:中国网络文学市场发展现状

一、  市场现状:市场与用户规模

伴随着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网络文学在过去二十多年蓬勃发展,书写时代变迁、传承历史文化,助力中国文化走出去,成为了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

(一)网络文学市场规模

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市场规模达288亿元人民币,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和版权运营。

用户付费方面,用户对优质作品的付费意愿显著提升。在国家坚决打击网络盗版、持续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网络文学平台以优质内容为核心,不断加强内容的深度运营、优化作品推荐体系以及丰富内容分发渠道,有效促进了用户对于优质作品的付费意愿的进一步提升。数据显示,阅文集团单用户月均付费从2019年的25.3元增长至2020年的34.7元,同比增长37.2%。

版权运营方面,网络文学IP的全版权运营逐渐成为主流模式。上游以优质内容资源为核心竞争力,中游以丰富的内容分发平台拓宽运营渠道,下游全方位、多元化地开发漫画、动画、电视剧、电影、游戏和衍生品等各种娱乐形式,以此构成全版权运营的网络文学IP运营模式,最大化IP的生命周期价值。未来,随着以IP为核心的文化生产方式的建立,网络文学市场将迎来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网络文学用户规模

据CNNIC《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6亿,同比增长2.2%。相较2017-2018年的高速增长,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在2019年后逐渐趋于稳定增长,这标志着行业发展开始进入成熟阶段,未来随着网络文学IP改编影响力持续扩大,将覆盖更多的用户市场和场景,在拓展网络文学的文娱形态的同时,也将吸引更多改编作品受众阅读原著,从而推动网络文学用户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2018年免费阅读业务异军突起,为网络文学行业带来近5000万增量用户,进一步丰富了用户结构。同时,各头部平台从作者权益、IP全版权运营等核心层面出发,维护平台创作环境,丰富平台优质内容,延长IP价值链,多渠道吸引新用户的同时提升单用户价值,拓展用户规模和价值增长空间。

二、  网络文学版权产业影响

网络文学的产品特性促使其成为了IP产业链最重要的IP源头。

首先,作者及作品储备丰厚。文学相比漫画、动漫、影视作品等形式在生产成本方面拥有明显优势。从网络文学内容生产来看,2020年我国网络文学作者数量为2056万人,作品数量累计2784万部。仅2020年作家净增约100万人,作品增长约200万部。相比之下,2020年,各视频平台总计上线剧集仅410部,下发游戏版号仅1323个,网络文学产能优势突出。与此同时,各网络文学平台在创作者的培养、挖掘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仍在持续加强。随着行业人才储备不断增加,作品库资源更加丰富和多元。

再者,世界观搭建灵活,故事内容丰富,篇幅可长可短,为后续改编打好了稳固坚实的基础。网络文学因其可快速产出的特性,能密切联系社会现实,聚焦社会关注,创作出更具时代性的精品内容,丰富题材类型,为文创产业持续培育丰富的具有时代性的优质文学IP。更为重要的是,长周期的持续更新与互动有助于培养用户粘性。随着内容创作不断吸引用户持续追更与评论互动,培养了用户粘性,能够积累高价值的内容消费群体,同时作家也可在持续更新过程中建立与粉丝的长期情感联系,从而获得持续的受众反馈,促进作品内容的打磨和优化。

影视化是放大IP影响力的关键环节。目前常见的影视化形式有剧集、电影等,相比其他形式,影视化作品受众范围更为宽广,且在文创领域活跃年轻群体占比相对较高,能帮助IP大规模辐射影响力。2021年由阅文旗下同名作品改编的《赘婿》登陆爱奇艺,获得骨朵网络剧热度第一、灯塔剧集热度第一等多项亮眼成绩,成为2021年爱奇艺首部热度破万剧集。《赘婿》电视剧播出后,阅文旗下平台原著日均阅读人数提升近17倍。网络文学IP的生命力通过影视化显著增强,剧播期间进一步带动了原著作品阅读,扩大作品影响力。

2020年中国数字娱乐核心产业规模达6835.2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人民币。

历经20余年的发展,优质IP开发的生命周期不断延长深化,2020年,通过IP全版权运营,网络文学间接或直接影响了游戏、影视、动漫、音乐等合计约2531亿元人民币的市场,即网络文学及其IP运营对数字娱乐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

易观分析认为,随着国家对盗版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对版权保护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全版权开发将会迎来强势发展,网络文学对动漫、影视、游戏等产业辐射所带来的价值将会进一步提升,版权运营在营收结构中将占据更多份额。

第二章:行业盗版侵权现状

一、  网络文学盗版规模

近年来,移动支付与数字内容的发展推动了在线阅读的普及,多种因素在驱动网络文学行业增长的同时也给盗版带来可乘之机。

易观搭建的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金额算法模型(根据盗版平台用户规模,盗版平台渗透率和人均正版网文年度花费三项核心指标计算)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上升至60.28亿元,同比2019年上升6.9%。易观分析认为,新技术滥用、传播途径杂多和盗版在全产业链实现覆盖是本阶段盗版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长期来看,随着上层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及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持续完善,用户版权意识逐步加深,中国网络文学盗版规模将回归缩减趋势。

l  新技术的滥用导致了盗版内容的传播

随着云计算发展及其在多个领域落地应用,分布式存储和分布式计算技术能够实现阅读平台所需要的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但是盗版平台亦乘此隙建立站点和引流用户。盗版商还能够通过移动端转码、深度链接、网站聚合和文字提取技术为用户提供盗版内容,通过多类载体方便用户阅读。此外,随着网络开发门槛降低,不少盗版平台抄袭正版平台的设计和功能,提供了接近正版平台的阅读体验,诱导部分正版用户阅读盗版,从而达到蚕食正版市场的目的。

l  盗版内容通过多类互联网渠道进行传播

互联网信息内容传播的多样化使其成为滋生盗版的温床。易观千帆数据显示,某大型盗版平台月度活跃用户量高达166.73万,人均单日启动次数10次,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到72分钟。由于维护成本低,用户使用便捷,移动端盗版内容逐步从app向自媒体平台、H5页面及小程序等迁移。除了头部盗版平台和移动端入口,盗版网文在网盘、微博、贴吧/论坛、公众号、TXT站点下载、问答网站、社群分享等渠道的传播更为隐蔽,监管难度较大,创作者和正版平台难以开展维权行动。

l  IP全版权运营扩大影响力,热门小说盗版现象愈发严重

网络文学是数字内容发展的基石和IP产业的孵化器,引领着影视、音频、动漫等众多文化领域的创新和繁荣。近年来,IP全版权运营持续成熟,大IP的改编剧尤为受到关注,有效扩大了IP的影响力的同时,也为原著带来了大量的新增读者,从而为盗版平台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快速上线盗版原著、搜索引流等方式将部分新增读者转化为盗版读者,致使热门网文盗版现象更加猖獗。

二、 盗版平台用户现状

易观千帆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整体月度活跃用户量达到727.4万,月度人均使用时长接近19小时,月度人均启动次数高达115次。

从盗版平台用户结构上来看,男性用户占比略高于女性用户。年龄在31岁以下的用户是核心目标群体,占比超过五成,41岁以上用户相对较少,仅占比4.4%。另外,下沉市场用户(三线及三线以下城市)和消费水平中等偏低用户更加偏好使用盗版平台。

三、  创作者现状

易观分析通过对网文创作者的在线定量调研,了解创作者的被侵权及维权经历,并系统梳理了相关行业经验。

(一)创作者画像

线上定量调研数据结果显示,在关注作品权益保护的网文创作者中,男性占比高达91.7%,年龄为25-30岁的创作者最多,占比47.1%,其次是25岁以下和31-35岁创作者,分别占比28%和15.9%,35岁以上创作者较少。

在关注维权的创作者中,具有1-5年写作经验者最多,共占比60.5%,1年以下初级创作者和5-8年较为资深的创作者比例相当,均占比14.6%。

54.8%的创作者通过网络文学写作赚取额外收入或零花钱,33.1%为全职作者,网文写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

l  关注维权的创作者作品通常有一半以上的内容需要付费阅读

绝大多数创作者将网文写作看作收入来源,作品的部分内容通常需要付费阅读。收费章节为全文的80%以上的作品比例最高,占比43.9%,其次是收费章节为全文50%-80%的作品,占比21%,全篇免费的作品仅占比15.3%。

(二)创作者被侵权经历

l  绝大多数创作者经历过作品被侵权,并对侵权行为深恶痛绝

作品侵权现象层出不穷,绝大多数创作者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侵权,其中频繁遭受侵权的比例超过四成,仅14.6%的创作者表示未经历过侵权事件。特别是全职创作者,侵权比例高达94.2%,其中有53.8%的全职创作者频繁被侵权,占比显著高于整体创作者。

整体来看,创作者们对侵权行为深恶痛绝,绝大部分表示了强烈的抵制态度,这种态度也会随着写作经历的增长而加深。对比兼职创作者,全职创作者更加厌恶侵权行为,98.1%的全职创作者会在意被侵权。

l  侵权形式通常为盗版、抄袭和未经授权将原作品制作成有声书,创作者对作品版权具有一定的主动保护意识

网络文学是各种文化产品的基石,其面临的侵权形式具有多样化和隐蔽性。在各种侵权形式中,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原作品、抄袭和未经授权将原作品制作成有声书是最常见的三种类型,其他形式由于需要不同程度的加工或二次创作工作,侵权难度较大,比例相对较低。

创作者对作品的版权保护十分关注,会主动搜索作品是否被侵权。粉丝和平台也扮演着重要角色,50%的侵权行为由粉丝发现,7.5%的侵权行为由平台告知。在行业侵权现象仍旧猖獗的环境下,创作者也会经常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比例约为48.5%。

l  侵权对创作者和平台均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并严重打击创作热情

六成创作者认为,侵权会严重损害创作者和平台的利益。相比入门创作者,盗版侵权对较为资深的创作者影响更深,更多的资深创作者认为盗版侵权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创作者未来创作的动力。

l  盗版侵权事件由多方因素造成,国家和相关平台对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仍需加强

网络文学盗版侵权问题频发,多个因素共同加大了监管难度,如盗版侵权服务器架设在海外、无法追踪有效的责任主体、惩罚力度不足、侵权成本低、维权过程坎坷和读者版权意识淡薄等。

(三)创作者维权经历

l  尽管绝大多数创作者遭遇过作品被侵权,但维权行动并不积极。维权成本高,过程复杂和消耗心力是最主要的三个原因

在遭遇过侵权的创作者中,仅32.1%的创作者有过维权行动,因为种种原因,45.5%的创作者选择放弃维权,22.4%的创作者尚处于犹豫阶段。考虑到对维权认知的影响,有一定经验的创作者(5年及以下写作经验)比资深创作者(5年以上写作经验)通常拥有更强的维权意识。

由于对维权成本、维权过程、维权条件和维权影响有一定的担忧,目前大部分创作者选择不去维权或仍在犹豫。

l  在维权过程中,创作者坚持不懈的精神、平台和专业人士的帮助、粉丝的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

维权者自身版权意识较强,通常是自发决定维权,也有个别受粉丝和亲朋好友的鼓励而选择维权。当步入维权阶段后,网友粉丝、平台方及专业人员的作用凸显,为维权工作提供了较大的帮助和贡献。

不少平台成立了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和诉讼维权小组,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成功保障了平台和创作者利益。不少创作者切身感受到了平台所做的努力,认为平台方和律师在成功维权的案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l  坚持不懈付出实际行动维护作品版权的创作者仍为少数,维权过程令不少创作者退缩

当前,网络文学作品维权存在不少困难,尤其是对于作为个体的创作者而言,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作者维权的信心和决心。易观分析线上调研结果显示,即使是对于有维权经历的创作者来说,面对侵权现象,未来坚定继续选择去维权的比例只占51.2%,有近一半的创作者不确定是否还会选择去维权,需要视侵权严重程度,看维权难易度等因素而定,明确表示不会去维权的创作者比例仅为2.3%。在维权过程中,创作者实际遇到的困难与维权前的担忧基本一致,维权的复杂度和维权渠道的稀缺是最大阻碍,维权过程对创作者心力的损耗和维权成本次之,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维权时间的不确定性也是主要问题。另外,考虑到创作者通常会与平台方签约,平台方需要继续提升版权管理效率,为创作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维权服务,帮助创作者走出维权难的困境。

l  在选择签约平台时,平台的维权能力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创作者也同样关注同行的维权经历

创作者对维权话题的关注体现在多个方面,除了关注作品本身是否被侵权以外,他们在选择签约平台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会考量平台在维权方面的表现。此外,创作者也同样关注同行所经历的维权行动和事件进度。

l  创作者期待成立反盗版联盟,多方联合打击盗版,团结一致推进行业正版化

从调研结果来看,维权成本高、维权战线长、取证难度大等因素让创作者在维权方面屡屡受挫。众多创作者希望与专业机构或大型平台团结一致打击盗版,更好地维护正版利益。相应地,主流平台响应号召,积极推进版权保护进程,如在2020年6月5日,阅文集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网络文学正版联盟的公告,邀请广大作家加入反盗版联盟,共同监督举报全网盗版侵权行为,并承诺承担平台上所有作家作品的维权成本,降低了创作者维权门槛和成本,并帮助创作者得到更专业的维权流程支持。这类反盗版联盟受到创作者广泛好评,不少创作者迫切希望和平台团结一致,联手整治盗版现象,为创作者维权提供帮助,共同推进行业正版化。

2020年8月29日,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北京召开。在成立仪式现场,文字版权工委和阅文集团共同发起,联同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腾讯QQ浏览器、百度、搜狗浏览器和搜狗搜索,发出“阅时代·文字版权保护在行动”联合倡议。倡议活动由中国版权协会支持,将建立正版内容保护机制,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创作者对盗版的认知及态度

l  创作者对盗版的定义范围广泛,多数将“盗版”与“侵权”划等号

在多数创作者认知中,盗版覆盖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未经授权转载、发布、出版的内容,还包括抄袭和在用户端备受争议的二次创作内容,如同人作品和内容引用,很多创作者认为侵权即盗版。而在用户端,用户则普遍认为盗版仅包括未经授权转载、发布和出版的作品,盗版仅属于侵权的一种类型。在同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方面,创作者与用户争议颇大,很多用户认为同人作品或相关的周边产出包含了大量的二次创作工作,基本脱离了原作品的设定,因此不属于侵权行为。而很多创作者认为,未经版权方授权的产出都应属于侵权,特别是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正版作品IP产出相关内容。创作者与用户对“盗版”和“侵权”定义的分歧表明,相关概念需要明确含义,给出清晰的边界线和认定标准,这将有利于未来版权保护教育和相关行动的实施。

l  创作者坚决抵制盗版行为,盗版极大损害了创作者的经济利益和创作热情

整体来看,创作者对抵制盗版的态度十分坚定,近九成创作者坚决抵制盗版行为。盗版对创作者金钱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对于31-35岁和作品收费比例较高的创作者,他们更加担忧盗版行为对收益的影响。同时,盗版也严重影响了创作者未来的创作动力和热情,不利于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l  创作者认为读者版权意识近年有一定提升,但一些小型平台需要加强对版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随着国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版权保护观念在社会中逐步形成。从创作者角度来看,已有近一半读者的版权保护意识在近年有显著提升,读者购买正版的习惯也在逐步养成。

大型平台方在近年也做出了许多努力为创作者提供综合的版权保护服务,维护创作者权益。但仍有许多小型平台和新兴平台对版权保护的重视度较低,相关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不到位,整体来看,超过六成的创作者认为平台对盗版行为的关注程度在近年无显著提升。

l  创作者期待国家加强打击网文盗版的力度并提升赔偿金额

近年来,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但是创作者在维权过程中仍然遇到一些问题。相关规定亟待更加细化,打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但随着新《著作权法》的颁布,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进一步完善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在未来将得到更加有效的维护。

四、  数字用户版权意识现状

易观分析通过网文用户深度访谈,了解用户网文阅读习惯以及版权保护意识,并系统梳理相关行业经验。

(一)用户消费经历

l  实用性、收藏性和心理因素是正版实体产品的消费动机,而购买网络正版产品主要是“为爱发电”

对于实体形式的产品,无论是文化类还是日常消费类,用户普遍选择购买正版,认为实体产品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更具备实用性。特别是对于文化品类产品,如专辑、周边产品、书籍等,用户认为实体产品更具有含金量和收藏价值。

“奢侈品和化妆品这些肯定不是不能买盗版,毕竟是质量是不一样的。网络文学书籍没有特别在意,就感觉能看就行,就没有在意过是正版还是盗版。”——22岁,女性被访者

“化妆品和衣服之类的一般都是买正品。这些日常消费品上都会买这种正版,但是如果是一些内容消费,会买一些盗版。”——24岁,女性被访者

“我会看这个是不是我认为非常具有珍藏价值的,我觉得它的意义会比较大的那种才会去买正版”—— 33岁,女性被访者

相反,用户对于网络文化产品的版权维护意识不足,特别是在盗版渠道泛滥、盗版内容极易获取的情景中,用户购买正版产品的意愿更加薄弱。网络文学在线消费特征,成为盗版问题的“重灾区”。对于IP“真爱粉”来说,他们对盗版行为的排斥仅限于自己喜爱的IP及其相关产品,无法将支持正版的行为在网文圈一以贯之。

“看网络小说可能会通过盗版网站或者txt来看,而教科书或者专业书籍,我还是以正版为主。”—— 23岁,女性被访者

“喜欢盗墓笔记,一定会看正版,还有日本的一些动画,支持的会付费,但像工业糖精就不付费”—— 29岁,男性被访者

l  受早期互联网环境影响,用户对“在线免费”这一模式的依赖根深蒂固,对盗版的接受界线较为模糊

1998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元年,也是网络文学诞生之时。在中国互联网起步初期,文化类产品主要以实体形式售卖给用户,同时也伴随着在线免费模式。随着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众多文化类产品也从实体供应逐步转移到线上供应,线上盗版产品也愈发猖獗。对于用户来说,在线阅读意味着更多的触达渠道,更便捷的触达方式,更经济实惠的触达手段,“盗版”与“免费”对许多互联网用户来说并无清晰的界线,版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

“当时在念初中,那个时候的网络环境不太支持版权,可能就一两家正版网站,其他的都是盗版。我当时看的就是盗版,对这个也不是很在乎”——23岁,男性被访者

“我认为人们对版权的认知与互联网本身的发展有关。在以前贴吧很流行的时候,很多人直接在贴吧里转载某些文,那个时候可能看盗版的人会更多,而且大家不会有这个意识,不会觉得我是看盗版,我只会觉得水一下经验看一看也没啥。我觉得可能是个人网龄或者是整个网络的发展会对盗版使用有比较大影响。”—— 23岁,女性被访者

随着用户逐渐养成在线免费阅读习惯,以及网络文学盗版搜索渠道和供应平台越来越多,用户对网络文学的版权感知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多年前网络盗版打击力度低下,用户也难以意识到盗版的非法性,从而认为阅读盗版内容并无任何不妥之处。近年,源于国家对版权保护愈发重视和各大正版平台的不懈努力,用户的版权意识渐渐苏醒,这对于推动网络文学产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l  盗版渠道触达的难易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用户对正版的支持力度

从外界环境来看,盗版渠道触达的难易程度也影响了用户对正版和盗版产品的选择。用户在实体文化产品盛行时期也会选择购买盗版,随着国家对这些盗版产品打击力度越来越高,用户越来越难以接触到相关渠道,便化被动为主动,开始自主购买正版产品。此外,对于非网络文学类的在线文化产品,如视频平台VIP、音频平台VIP、数字专辑等产品,因为盗版获取难度较大,用户也倾向于通过官方渠道购买。

“使用盗版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不用付费,如果找寻路径比较方便那么就会使用盗版。”—— 21岁,女性被访者

“正版渠道变多了,盗版其实有时候也不太好找,大家就会有正版反而是更好的渠道的想法,如果不是很贵,还是愿意买正版的。”——22岁,女性被访者

但在网络文学方面,由于盗版渠道多样化以及对盗版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用户获取盗版内容的难度较低,从而降低了用户支持正版的意愿。特别是学生群体,他们的经济实力较低,时间充裕,更有动力去搜索盗版资源。在培养用户正版意识的过程中,以“封锁盗版渠道”为代表的被动式行动环节必不可少,是促进主动意识养成的基础。

“阅读盗版的倒没有什么愧疚感,因为我感觉网上到处都是盗版”—— 22岁,女性被访者

l  在购买正版实体图书方面,各类渠道管理欠佳,正版盗版经常混合售卖,影响消费者消费体验和信任度

在用户消费经历中,用户购买盗版有时属于无意之举。特别是在购买实体图书的过程中,不少用户表示即使是在知名书店,知名电商平台和校园书店,也难以避免买到盗版书籍。此外,不少盗版图书和正版图书定价相当,用户难以从价格上做出有效识别。这种真假混卖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用户的消费体验和对正版渠道的信任程度,对文化消费的长期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阻碍作用,渠道管理亟需改进。

“书店里就买回来之后发现书上可能存在一些错别字什么的。当时是不太知道那些书都是盗版的,就买了回来就看着,之后一些其他的资料买的也都是正版,而且那些书籍价格与正版相差不是特别大。”——23岁,男性被访者

(二)用户消费态度

l  用户的版权保护意识近年有所提升,但依旧需要长期引导,难在一朝一夕“速成”

近年,国家对版权保护愈发重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也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议话题。用户的版权保护意识也随之提升,但提升程度主要受宣传力度和周围人的影响。

“30岁左右对版权有非常明确的意识,20多岁的时候没有那么强烈”—— 29岁,男性被访者

“我觉得大家对版权保护这件事情的接受度变高了,大家比较习惯去付费。针对版权问题,我觉得比较明显的一个点体现在音乐上,刚开始的时候大部分音乐开始收会员费,大家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我觉得随着这几年越来越多的音乐平台去买一些作品,大家其实也能够习惯支付一定的会员费去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 21岁,女性被访者

“可能跟发展水平有很大关联,有的国家,人们的想法是比较根深蒂固的,认为要尊重知识产权。但是我感觉我们国家是近几年才对知识产权重视一点,近些年推出了很多政策。但是在我接触盗版的时候,我对版权还没有什么认识,版权意识没有扎根在我心里面。”—— 23岁,男性被访者

版权保护的宣传需要具备持续性,长期对用户进行引导。特别是文化消费重度用户,他们与版权保护这一话题的联结度更紧密,也是影响他人的重要群体。在推进正版市场的道路上,国家、相关企业和从业者需长期共同努力,持续加强版权保护宣传,逐渐转变用户对盗版的态度。

l  短期至中期来看,封锁盗版传播途径是提升用户版权意识的有效方式

用户的版权意识会因对象品类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市场形成版权意识的初期,用户对专辑、影视作品、经典文学作品等实体文化产品的版权意识相对较强,除了认可内容质量外,2000年后国家提升对这些产品的盗版打击力度是重要因素。中国互联网企业在2016年开启“收费时代”,内容平台相继推出VIP,SVIP,超前点播等收费模式。伴随着收费模式的普及和对盗版在线视频音频的封锁,众多用户相对快速地接受并适应了在线内容付费模式。

“对于专辑这种实体文化产品,因为监管比较严,我没太见到过这方面的盗版产品。如果大家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品,又找不到这方面的盗版资源,肯定就会转向正版。”—— 21岁,女性被访者

对比不同类型在线文化产品,用户认为网络文学的盗版渠道封锁速度相对较慢,无论是网站还是公众号,多种渠道被用户收藏后都可以长期有效,这样的“便捷性”也降低了用户的正版意识。相反,用户表示若盗版网络文学渠道能够被快速封锁,他们对正版的支持力度也会随之提升。

“如果像封锁黄**和网站一样,那么打击力度就上来了。”—— 23岁,女性被访者

“因为盗版搜起来很方便,不会像正版可能只有一两个渠道,盗版随便一搜就能搜到,搜索成本低。”—— 21岁,女性被访者

l  短期至中期来看,用户消费行为和动因基本保持稳定

长期来看,正版阅读的比例存在上升趋势。但从中短期来看,不少用户表示如果网络文学盗版打击力度和内容质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未来将依旧会延续目前阅读盗版的习惯。

“未来会继续延续目前的阅读习惯吧,如果有独特的内容,会选择正版。不然还是会像现在一样,盗版也会看。”—— 35岁,男性被访者

用户正版消费习惯的养成需要外界多方努力,需覆盖从加强盗版打击力度到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各个治理环节。扭转用户消费习惯无法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这就要求正版市场的维护手段需要不断完善,通过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用户的良性消费习惯。

l  对于具有较强版权意识的用户来说,经济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际购买行动

同样是具有较强版权意识的用户,实际消费情况却可能大相径庭,核心差异原因集中在经济能力方面。消费实力较弱的学生群体普遍表示,他们会尽力消费正版内容,但受经济实力限制,在支持正版的同时也会去寻找盗版资源。但该人群同时也表示,当步入社会经济实力有所提升后,他们会进一步转向正版市场。

“比如说同样是200块钱,它在你收入占比不一样,你的体感就会很不一样。以前上学的时候200块钱那就是整体收入的10%以上了,但现在占整体收入比例就非常低。”—— 35岁,女性被访者

“我觉得在经济能力还没有建立之前,可能还是会继续看盗版。但也明白肯定要尊重人家的知识产权。,目前来看,购买正版阅读我觉得不太划算,因为自己的收入能力有限。对学生来说,虽然我要尊重你的知识产权,但是肯定要考虑经济因素,经济条件改善之后,能支持正版还是要支持正版。”—— 23岁,男性被访者

没有持续的经济鼓励可能会降低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强版权意识用户更能理解支持正版对于创作生态的意义,他们会为了支持喜欢的创作者而选择付费阅读。监管部门和行业平台应该在盗版打击方面保持长期的积极态度。

“如果冷门作品作者没收入,会打击他们写作积极性。”—— 29岁,男性被访者

“我发现我看的小说比较冷门,如果我不给作者钱,作者可能就活不下去了,没有办法写我喜欢的小说。”—— 23岁,女性被访者

三)用户对盗版的态度

l  用户认为盗版对行业存在严重危害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从业者对行业的衷心热爱,也需要经济驱动,创作者需要两者共同维持创作的**和倾诉的欲望。当众多创作者由于盗版影响而失去了收入和创作热情后,行业整体的内容质量毫无疑问会大幅下降,作品风格将趋于同质化,IP也将更难培育,从而进一步影响下游产业。

“盗版对作者那肯定是有伤害的,因为有一些作者不是特别有名气,他们写的本来就是冷门的作品,不是那种比较热的类型。如果看那些热门类型的人,去看盗文,作者还有一半可观的收入。如果是看冷门类型的人去看盗版,那就没有什么足够的动力支持作者继续写下去了,确实会打击他们写作积极性。”—— 22岁,女性被访者

“我对盗版是非常厌恶的,周围人也是很厌恶盗版,正版能让行业变得规范,盗版会破坏行业规则。”—— 29岁,男性被访者

另外,部分用户认为盗版对创作者的名誉也有一定的侵害,当盗版内容所在皆是时,一些用户容易将“盗版”与创作者的形象挂钩,对该创作者的作品也会产生负面印象,进一步降低了付费阅读正版的动力。

“我觉得负面影响就是提到盗版会联想到作者吧,对名声不好。”—— 35岁,男性被访者

l  部分盗版用户认为抄袭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盗版,但该类用户更加反感抄袭

当谈起盗版的问题时,一些盗版用户认为抄袭也属于盗版的一种,但对抄袭的敏感度和抗拒力要远高于真正意义上的盗版,即未经授权转载/发布/出版的文学内容,认为抄袭更加恶劣。

“我受到这个作者的吸引,完全是因为作品,不会因为这个作者本身的一些个人魅力。如果发生了抄袭,那我就会对这个作者丧失兴趣。”——21岁,女性被访者

“我虽然没有版权意识,但我会下意识讨厌抄袭。”—— 23岁,女性被访者

在社交网站上,被网民热议的文学侵权案例基本都属于抄袭,当这些事件被社会重视时,会得到主流媒体或意见领袖的充分讨论,从而帮助了用户加深对抄袭行为及其危害的认知,用户们更能够直观地感受到原创作者们受到的伤害,久而久之对抄袭的敏感度便有了提高。相反,盗版事件相对比较少地曝光在公众眼前,社会关注度和探讨充分程度均显著落后于抄袭事件,使得部分用户缺乏对盗版行为及其危害的认知,从而导致在态度上明显偏向于抄袭。

“最主要可能也是因为现在的互联网环境,大家都很唾弃抄袭,我会被这个环境影响。”—— 23岁,女性被访者

l  对于“真爱”内容,用户购买正版的可能性更高,决策时间更短,即使无意购买了盗版也会再去购买正版作为弥补和支持

一些IP或创作者的“真爱粉”们表示,他们通常会去正版平台寻找以及购买相关文章,只有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时候才会先去阅读盗版内容。但是,一旦经济条件有所好转或当自己有了赚钱能力时,他们会果断转向正版市场,甚至会复购正版内容作为对曾经使用盗版的弥补。

“开始我可能只是拿到了文包,看完觉得还不错的话就会买回全本作为给作者的补偿和支持。”—— 23岁,女性被访者

“碰见自己比较喜欢的东西,还是会支持正版或者买实体书。”—— 22岁,女性被访者

“如果之前不小心买了盗版,又非常需要这个东西,我肯定还会去再买正版,并且不会再从盗版这个途径买了。”—— 21岁,女性被访者

通常情况下,这些“真爱粉”的购买决策路径也相对较为简单,购买决策时间更短:他们使用的平台较为固定,通过不会超过三个,无论是寻找新作品还是阅读熟悉的作品,这些用户一般会直接进入固定使用的平台,只有在无法找到要看的作品时,才会转向搜索引擎、公众号、网盘等渠道。由于已养成正版消费习惯,他们的付费决策时间也相对较短,对使用盗版嗤之以鼻,坚定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目前对于网络文学或者是音频,如果是有独家的,我是愿意付费的,并且我目前也在购买一些这样的产品。”—— 35岁,男性被访者

“有经常去的正版平台,对喜欢的作者是一定会付钱的,有时候买包月vip,非常厌恶盗版。”——29岁,男性被访者

归根结底,正版使用意愿较高的用户还是对创作者或IP高度认可,愿意为精品而付费,即使是出于经济状况而临时使用盗版,后续也会做出弥补。因此,提升网络文学内容质量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和改善行业消费环境的关键环节。

l  用户认为国家对盗版的打击力度、惩罚力度和宣传力度仍需加大

从主观感受上来看,用户纷纷表示国家打击盗版的力度依旧较轻,日常很少能够从新闻或社交媒体上看见相关的行动和案例。从客观情况上来看,盗版内容的接触渠道目前依旧较多,资源易得,并且网站的有效存续时间也较长。这些现状都让用户认为国家对盗版打击的力度还需要继续提高。

“感觉比较多的一些措施还是跟抄袭相关,盗版网站确实还是很猖獗,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实质性的,持续性的改变。”—— 22岁,女性被访者

“追书神器依旧能阅读盗版,希望国家能对这部分app进行打击。”——29岁,男性被访者

“打击力度我觉得是不够的,因为的确大部分的网络文学作品还是能够搜到它的盗版资源。”—— 21岁,女性被访者

在惩罚力度方面,用户也有相同的感受,认为目前对盗版提供方的惩罚力度不足,通常只是封锁渠道,不会对相关平台或人员进行惩罚,这也导致有些平台通过不断更改地址而一直存在,仅封锁渠道无法彻底消灭盗版商的存在。同时,用户认为盗版使用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从供应端和需求端同时打击盗版行为。

“我觉得打击力度还是太弱了。我前几天看见一个公告,说他们打赢了盗版网站的一个官司,打回来几万块钱惩罚金额,无法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22岁,女性被访者

“晋江打赢一个官司才被赔偿了几万块钱,不疼不痒。”—— 29岁,男性被访者

用户对相关事件的感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和宣传渠道选择。在渠道选择方面,除了官方平台,还需要利用好社交媒体的作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用户知晓打击盗版行动的开展,以取得各方的配合,提升版权意识。

“我不会主动关注版权保护,会通过热搜知道。”—— 23岁,女性被访者

(四)用户正版体验

l  用户每年在网络文学领域的花销约占内容付费的三成

大部分有正版消费经历的用户表示,每年会花费不超过200元在网络文学阅读方面,约占全年整体内容付费支出的30%左右。目前,在盗版文学用户的阅读行为中,正版与盗版阅读比例大致为三比七。即使是正版网络文学平台的忠诚用户,不少用户在阅读正版的同时也会寻找盗版资源。但好消息是,对比网络文学开启收费模式的早期,用户对付费阅读接受度已有了很大的提升。

“随着年纪的增长,越来越不买盗版了,也不太知道渠道是什么,找起来需要花很多时间。”—— 35岁,女性被访者

“我觉得看这个作品的性价比,如果我觉得价格的确和质量相匹配,那我就会选择正版。但如果我觉得这个作品不好,并且觉得没有达到它正版价格标准,那我就会去看盗版。”—— 21岁,女性被访者

l  正版渠道的使用体验普遍优于盗版渠道

用户在正版平台和盗版平台的阅读体验差异巨大,主要体现在界面设计、广告曝光和人性化功能三个方面。

在界面设计方面,正版渠道界面干净,排版清晰简洁,不同功能嵌入位置合理,使用户获得了良好的视觉体验,提升阅读舒适度。

“使用正版的原因一个是页面看起来会比较清爽一点。第二个原因是它里面的内容是准确的,盗版内容很多是通过一些爬虫系统爬下来的,有的地方会有一些乱码或者是内容衔接不上的情况。”——21岁,女性被访者

在广告曝光方面,用户在正版渠道阅读的过程中几乎碰不到广告曝光,不会被打扰或误进其它平台。而盗版平台主要靠广告变现,用户随时都会碰到不同类型的广告,为了提升点击转化率,很多广告会挡住部分文章或设计透明关闭键,大量的广告和有引导性的广告点击设计大大降低了盗版平台的用户阅读体验。

“盗版有广告,经常需要阅读十秒才能继续翻下一页,不能实现当下的阅读刺激,但正版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29岁,男性被访者

正版平台的人性化功能也很大程度上贡献了良好的阅读体验。如社交功能,用户可以在平台上与创作者进行互动,交流阅读感想,拉进用户与创作者、用户与用户的距离,丰富阅读乐趣。正版平台的标签功能也获得了用户们的大力赞赏,详细完善的标签体系帮助用户高效,精准地定位自己喜爱的内容。此外,正版平台还提供了书签、听书、收藏、排行榜等众多人性化功能,这些都极大地满足了用户多样的阅读需求。

“讨论区做的很好,作者是可以跟读者有交流的,我觉得这一点还是挺重要的”—— 33岁,女性被访者

l  正版渠道的付费规则需要优化,付费渠道需要增加

在正版平台的各项规则中,用户对付费规则颇有微词。一些平台为了鼓励用户下载App,采用了差异收费的举措。对于相同的内容,网页收费通常要高于App收费,用户虽然能够理解平台的app产品宣传需求,但依旧认为这种举措并不友好。另外,iOS系统用户反应,由于苹果需要收取服务费,他们的花费要高于安卓系统用户。为了节省花销,用户希望平台可以提供更多的官方充值渠道。

“对苹果用户和安卓用户待遇不一样,苹果用户买同样的币收费更高。”—— 23岁,女性被访者

第三章: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影响分析

一、  正版对市场的影响:版权建设与行业发展

“十三五”时期,国家并行多项举措,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推动中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完善中国版权制度,将为数字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l  推进版权建设,维护正版市场,促进网络文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人们的版权意识逐步觉醒,国家、平台和用户共同助力网络文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是《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中国版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2020年4月30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8月17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新修《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切实地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推进正版市场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繁荣。

此外,网文读者为正版内容付费意识不断增强,促进产业营收增长。网络文学平台也早已开始购买更多的版权内容和开发优质内容IP来提高自身竞争力。得益于版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健全,众多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不断涌现,平台也推出多种付费模式,通过按章、按本、包月等多类付费方式,刺激用户阅读消费,同时也提升了创作者的版权收益,这种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极大程度上保障了行业的繁荣发展。同时,在免费阅读方面,平台借助免费形式带来的流量增加了植入广告的营收。

《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9)》显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在2019年,整体文创产业市场规模达到9684.2亿元,其中网络文学版权产业市场规模占比为1.96%。虽然体量占比较小,但是版权产业的持续发展对于网络文学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在近年我国版权建设成效显著的背景下,网络文学行业呈井喷式增长态势: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网络文学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01.7亿元,作品累计规模稳定增长,达2590.1万部,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已达1936万人,网文版权营收也在持续上涨。

l  网络文学是文化产业的创新引擎,正版保护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多维跨界开发

文化产业广泛认可IP品牌运营是正版内容蓬勃生命力的保障,而网络文学又是这些IP的核心来源。

一个网络文学IP可以进行多维度开发,如改编成电视剧、电影、动画、漫画、广播剧、游戏和衍生品等,甚至还可以与非文娱品类进行跨界合作。如阅文集团白金作家蝴蝶蓝所著的网络小说《全职高手》不仅被改编成网络动画、网络大电影和网剧,还与众多知名品牌和产品进行跨界营销,通过绑定IP与其目标消费者进行深度市场沟通。由此看出,除了改编成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热门IP的价值还可延伸到实体消费和粉丝经济中,通过IP串联企业不同板块业务,构建全品类产业链,为社会创造更丰富的文化体验。

IP的版权价值和延伸价值也同时反向带动了原作品知名度和和商业价值的提升,对网络文学行业的增长也是一种驱动力。近年,网络文学IP占据了影视行业的半壁江山,改编剧更是易出爆款。近年,IP版权价格也随着改编剧的火热水涨船高,制作公司纷纷通过网络小说寻找下一个爆款。这意味着,正版保护政策不仅成功推动了网络文学IP的延伸和运营,也反哺了网络文学自身的良性发展,从而驱动了整个文娱行业的创新,帮助行业获得口碑变现双丰收。

l  版权保护持续为优秀作品创造出海机遇,相关产业将迎来新红利

近年来,不少内容供应头部平台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版权产业走向国际的步伐日益加快,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为3653.30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4.62%(连续多年稳定在11%以上)。与此同时,国家积极建设版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与多个国家和机构合作开展版权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版权影响力,为版权产品出海保驾护航。

特别是网络版权,出海已经成为众多企业扩张市场的典型方式。近年,版权作品出口量不断增长,不少企业也在探索跨国合作模式,网络版权内容出海将为行业创造出新红利。

在中国网络文学出海的起步阶段,出海作品主要以东方特色主题为主,出海模式包括海外出版授权,以及在国内获得成功后再被翻译成外文输出到海外。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作品不断走出去,作品题材和风格逐步多元化,新的出海模式也开始涌现。从作品题材和创作节奏来看,多元化和同步化成为趋势。阅文集团白金作家爱潜水的乌贼创作的《诡秘之主》首次尝试了中英文同步更新,内容元素也更加多元,在全球市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从出海模式来看,本地化原创内容成为平台新力量。Webnovel是起点中文网海外门户,不仅提供中文译文作品,还吸引了众多国际创作者加入,丰富原创内容。截至2020年底,WebNovel向海外用户提供了约1000部中文译文作品和超过20万部当地原创作品,类型覆盖广泛。平台上线后,用户量稳定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年访问用户量达到5,400万。阅文集团利用海外平台鼓励当地创作者产出原创作品,将国内精品内容成功传播到海外,“内容+模式”的出海方式不仅占据了海外阅读市场份额,也有效加速了中外文化交流。

除了网络文学在海外大受欢迎之外,根据网络文学所改编的网剧和其他衍生作品也在海外开始流行,企业的出海探索成功向世界输送了我国的优秀文化产品。在2020年上半年,不少国内网文改编剧纷纷出海,包括《庆余年》、《鬓边不是海棠红》、《锦衣之下》等在内的众多爆款剧在海外市场也同样创下不俗的成绩,各国网友被这些作品实力圈粉。

版权出海经历了从最初的内容输出,到建立海外阅读平台,再到开启海外原创以及打造全球化IP的升级,这一系列的出海行动都离不开版权保护。在中国网文出海模式升级的同时,盗版出海也随之而来,为了牟取以广告收入为主的经济收益,盗版平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翻译国内的优秀作品。由于海外取证难度大,正版平台和创作者进行海外维权的成本和压力较高。面对产业出海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版权保护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切实保障创作者利益,扩大对外合作。未来,国家将进一步推进涉外版权工作,积极参与版权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版权在国际的影响力、话语权和传播力。

l  版权保护对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出贡献

版权不仅具备文化属性,同时也具备经济属性。2020年12月30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显示:从2016年至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5.46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7.32万亿元人民币,产业规模提升34%,年均增长率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 0.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7.33%增长至2019年的7.39%,中国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2020年9月16日,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了《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9584.2亿元,同比增长29.1%。

随着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版权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版权保护是推动中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  盗版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文化影响和相关经济影响

近年网络文学行业高速发展,盗版行业更是依附其上如野草般肆意疯长。地下化、隐蔽化的盗版内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网文市场内容创作秩序、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是损害了正版网文市场的经济规模,对我国文化产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一)文化影响

l  盗版内容泛滥,打击原创内容创作积极性,搅乱市场创作秩序。

盗版网站窃取正版网文的速度在不断提升,如今秒速窃取、同步更新已经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提前注册知名作家待发布的小说名称,以次充好,骗取流量。网络文学作家“会说话的肘子”表示,他提前15天确定了新书《第一序列》的发布日期,结果小说正文尚未发布,盗版网站便自己注册了《第一序列》的书名,以劣质内容填充其中,伪装成作家的书来诱导粉丝阅读。凡此种种,都强烈打击了内容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长此以往,网文市场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网络文学内容精品化、差异化、创新化发展。

l  低俗内容管控难度加大,危害青少年成长,不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正版网文平台有着严格健全的内容审核机制,对于血腥暴力、歪曲历史的内容会严格控制,从机器审查到人工审核,流程严密。盗版渠道隐蔽化、地下化的特点为低俗有害读物提供了传播的温床,部分盗版平台甚至依赖**内容吸引用户流量,或通过非法网站引流的方式进行牟利,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极易产生错误引导,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其误入歧途。

(二)经济影响

l  影响内容创作者和平台收入。

盗版内容最直接侵害的便是作家的收益,原本需要付费的章节被秒速免费贴出,原本需要约50元购买的百万字小说被以1至3元不等的价格打包售卖,直接影响作家收入分成。对平台而言,会造成大量用户流失,平台活跃用户减少、用户粘性降低,平台订阅收入和广告收入都受到影响,从而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l  盗版规模不计入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行业损失惨重。

2020年全年盗版损失60.28亿,同比2019年上升6.9%,严重侵害了网文市场规模。近两年,我国网络文学地位在我国文化产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国家对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也更加重视,但盗版产业仍是行业规模和生态发展的毒瘤,破坏力不容轻视。

三、  盗版影响分析:文娱行业宏观影响

2005年至今已连续十六年开展的“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与已经在版权保护上取得领先成果的影视、音乐、游戏等行业相比,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面临更大压力和更严峻的挑战。

我国视频平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以优质内容和智能的产品体验获得用户信赖,用户付费意愿不断提升且显著高于网文平台。爱奇艺2020年月活用户数6.4亿,订阅会员总数1.017亿,用户付费率16%。而阅文平台2020年月活用户数2.3亿,平均月付费用户数1020万人,用户付费率仅4.4%。同时,我国对盗版影视的打击持续且效果显著,仅2020年至今就有人人视频、BT电影天堂两大知名盗版影视网站被处理,涉案金额超千万。对盗版电影打击力度也在持续加大,且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已形成对重点电影的规范保护流程——上映前预警,上映期加强巡场管理、严防偷拍盗录,同时加强线上监测。在严格的保护措施下,今年国内盗版春节档院线电影显著减少,少部分盗版内容、链接多通过社交圈、网盘、电商平台及未备案的“三无”小网站非法隐蔽传播,数量较2018年和2019年同期监测数据有所下降。

移动音乐领域,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于限期内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在此期限后如果继续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至2020年,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在线音乐月活6.2亿,付费用户达到5600万,用户付费率9.0%。用户付费意愿提升的同时,在线音乐流媒体平台不断开发多元化收益模式,除广告收入和会员付费等传统收益,还开拓了线上演唱会、数字专辑和粉丝经济等全方位版权盈利机制。移动音乐平台不断丰富自身版权内容的同时打造多样的差异化体验,使得正版平台和盗版平台拉开了显著差距,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也有了明显好转。

游戏领域,自1995年以来,盗版曾长期影响国产游戏,盗版游戏销量一度达到正版的数十倍,严重影响创作积极性,直接导致了大量开发者退出市场。而随着监管机关、行业的积极治理和游戏产品的迭代,盗版游戏的制作成本持续提升,传播和销售渠道被有效封锁,用户版权保护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教育和普及,正版游戏相对盗版的用户体验不断提升。这使得游戏行业在版权保护取得杰出成绩,2020年盗版游戏的市场影响已不足1%,为游戏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网络文学产业受文字占用空间小、传播便捷等因素的影响,成为泛文娱产业中盗版最便捷、成本最低、规模最庞大、治理最困难的领域。

第四章: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系统现状

网络文学从创作、出版到影视改编、游戏改编等商业化全流程的贯通都依赖“版权”,而版权保护正是保证行业生态健康向上发展的核心要义。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其在网络文学领域的应用,网络文学传播渠道和盈利模式也不断更新迭代,版权保护也不断受到新挑战。2020年11月发表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版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攻坚性工作,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已经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保护格局,在2021“十四五”开局之年揭开新篇章。

一、  政府监管现状

我国现行网络文学监管主要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上进行规范,不断提高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立法层面:颁布新法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加大侵权惩罚力度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中,与著作权及著作权客体(作品)有关的条文共计14条,分布在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及侵权责任各编中,对著作权法相关内容起到统领和决定作用,有利于整体把控和理解著作权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体系。《民法典》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全新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增加并完善了一般规定、通知规则、反通知规则,为著作权网络维权提供规范依据。其中,网络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中的反通知规则为被投诉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渠道。通知规则和反通知规则有利于完善网络侵权处理机制流程,加速多元共治解决网络侵权问题。

2021年6月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开始施行,此次修改距现行著作权法颁布已10年之久。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中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细化了版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职能,如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对涉嫌侵犯版权和版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用询问当事人、查封或者扣押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了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手段,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管力度。

《民法典》与《著作权法》都制定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两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从一般法和特别法的角度确立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维权难题,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弥补著作权人的侵权损失,同时对侵权行为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二)司法层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侵权诉讼,中央地方协同治理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工作报告指出,去年全国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增11.7%。最高法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数额,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报告指出,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面推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与最高法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追诉标准,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49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办。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

l  最高法发文加强著作权保护,保障网络文学诉讼案件高效规范审理。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的问题。同时意见指出要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协调好激励创作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该意见为法院处理著作权相关案件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指导,有利于加强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发挥著作权审判对网络文学发展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l  互联网法院发展迅猛,助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

2017年8月,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2018年增设北京、广州两处互联网法院,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0年6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文字作品纠纷案件占比18.8%。2020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副庭长张连勇在“网络文学+”大会提出,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全面提升涉网版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成为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著作权人打击盗版维护合法权利的优选地。

l  逐渐落成以最高法为核心,各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协同保护的机制。

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正式办公起,各地知识产权法庭、法院不断完善。截止2020年,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全国多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至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两年来不断完善审理机制,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主要体现在实施“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系统工程”,并连续两年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充分发挥各类典型案例的标杆指引作用,有力推动裁判标准统一。两年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案件5121件,审结4220件,结案率82%。其中,2020年审结2787件,比2019年增加1354件,同比增长95%。

(三)执法层面:开展侵权盗版打击专项活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l  “剑网行动”持续开展,版权保护成果进一步巩固。

在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下,“剑网行动”自2005年起已连续开展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经历过2018年网络文学专项整治行动,我国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2020年,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20”专项行动,对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版权、社交平台版权和在线教育版权业务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巩固网络文学、动漫、网盘、应用市场、网络广告联盟等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专项行动期间,针对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侵权多发领域,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有效整肃了网络版权环境。

l  行政机关详尽解释著作权法执行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020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权利证明、侵权证据及侵权认定的细则规定,为进一步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提升著作权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详细指导。

二、  行业自律现状

(一)设立专项机构:由单打独斗定向维权升级为广泛合作的行业生态治理

2020年8月29日,为建立正版内容保护机制,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由文字作品版权领域相关单位和机构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受中国版权协会直接领导,是中国版权协会的二级委员会。成立大会现场,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启动了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由阅文集团牵头,联同掌阅科技、人民教育出版社与腾讯QQ浏览器、百度、搜狗浏览器和搜狗搜索共同发起“阅时代·文字版权保护在行动”联合倡议。倡议活动旨在通过与平台方联动,切断盗版网站内容传播链条,将正版保护机制推向全新高度,进一步推动文字内容产业良性有序发展。

侵权行为的顽固性、易变性决定了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艰难性,只有长期持续地从国家、行业、社会各个层面建设打击盗版标准流程和机制,并根据信息网络、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更新升级迭代流程和机制,形成一个从国家到国民自上而下的协同体系,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网络文学行业健康繁荣发展。

(二)加强行业交流:多层面沟通打通版权保护隔阂,加强生态协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对版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盗版打击行动持续进行,各行各业应对盗版侵权案件都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实践表明依赖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彻底解决盗版问题,故而行业间的深入交流对于完善现有保护制度、开创创新条例、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9月第四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网络文学版权论坛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邀请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庭长、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网文平台、网文作家以及律师事务所人员等各界翘楚。论坛汇聚各方代表,为版权保护研讨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为今后网络文学版权保护贡献力量。同时,2020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第五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主题为“强化网络版权治理,优化网络版权生态”,旨在深入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彰显版权对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助推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网络文学版权保护论坛或行业交流大会是对当年版权工作问题及成果最高效、最前沿、最深入的反馈交流渠道,行业各方通过多层次沟通交流,建立起灵活的版权问题处理机制,为来年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做好规划。

三、  平台自治现状

(一)监测维权常态化、专业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对盗版打击力度的加大,盗版网站呈现出网站地址更换更加频繁灵活、侵权内容传播愈加隐蔽快速、服务器国际化利用率越来越高的新趋势,为网文平台版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2020年国家进一步强化版权保护,平台积极响应号召,除了关停大量大型盗版网站如笔趣阁、菠萝小说网,各网文平台踊跃建立独立专业团队,持续净化中小型盗版网站,加强日常检测。

作为行业头部的阅文集团长期坚持打击盗版,建立独立团队并不断完善技术监测机制,对PC端、APP端、微信公众号、网盘和音频等五个重点渠道全方位监测,每周一次全网监测,有效定位盗版信息并举以司法武器。2020年6月,阅文发布“正版联盟”公告,推出实质举措打击盗版,承诺将不计代价、长期不懈地开展维权行动。其一,阅文已展开对于相关渠道的集中梳理与净化,并将在未来继续加码,保持对于相关渠道的巡查与净化工作。2020年阅文法务侧共计投诉下架网页链接1208万条,仅搜索引擎渠道平均侵权链接嗅探数量达20余万条/周。其二,阅文坚决打击“笔趣阁”系列和类似盗版网站,将开展更全面和打击力度更强的维权行动。其三,针对第三方盗版平台,阅文日常监测时已对所有侵权盗版行为取证和存档,为后续维权做好充分准备。而掌阅也早在2012年就率先行动,自主设计搭建了一个可管理海量内容版权的版权支撑系统,拥有3重预警机制、17项版权风险识别,包括下架、续约、终止合同、解除合作、资源清除5种风险应对方案。同时在版权监管方面进行一系列技术性尝试,及时对库中作品进行版权侵权监管。

盗版链接监测清除是打击盗版网站最快捷的方式,未来,网络阅读平台将不断提升平台监测技术水平、增强监测团队专业性,真正做到常态化、专业化监测,高效切断盗版网站内容传播链条,持续震慑盗版网站,进一步推动网络文学内容产业良性有序发展。

(二)完善维权机制,构建维权流程

民事维权是打击盗版最常见的维权方式,但作家个人维权往往困难重重,面对多盗版公司、高诉讼成本、少成功案例、低维权赔偿的维权困境,原创作者维权动力往往受挫。作家作为阅读平台内容基石,是平台保有内容生命力的关键,平台帮助作家维权也是在保护自身内容的合法权益,可谓义不容辞。各网络文学平台通过组建专业的维权服务团队,帮助内容创作者和合作伙伴打击盗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合法有序的版权环境。

面对严峻的版权环境,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方面,作为国内正版数字内容提供商中文在线,打造知识产权维权平台—— “权哨”,通过全风险代理、多渠道排查,搭建全国维权网络体系,组建业内一流的专业维权服务团队帮助作者维权,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内容进行维权及多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自2016 年阅文集团发起行业正版联盟起,阅文始终致力于不断完善维权机制,保障平台上广大作者的正版权益,助力推进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6月阅文集团更是强调未来将不计代价、长期不懈地开展维权行动,且平台上所有作家作品的维权成本,全部由阅文承担,大大提升作者维权的动力和信心。阅文集团2020全年共针对1941本作品提起维权诉讼,在法务侧和版权侧建立了系统的维权流程。法务侧以网络监控、线索挖掘、侵权举报为维权起点,展开调查取证行动,通过线上投诉/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性维权。版权侧以版权全生命周期的后端保护为重点,从后端侵权角度出发,兼顾前端的授权细化,以版权管理部为市场监测数据的处理中心,通过专项的数据整理分析,耦合集团各业务部门采取不同的IP保护措施,完成IP生态的良好构建。

同样积极发力版权保护的掌阅平台为防止侵权盗版,构建了“发现侵权线索—确定侵权主体—分析侵权行为—实施维权行动”这样一整套维权工作流程,明晰了维权步骤,为作家维权提供便利。

平台为了更好地解决文字版权保护问题,从维权渠道、维权成本等方面为作者提供专业有效的帮助,主动探索版权保护和维权的新策略、新形式,加速推进行业版权保护进程,促进中国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保护。

四、  典例分析:盗版打击重拳出击,版权保护在路上

严厉打击各种变幻多端的盗版侵权行为,是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新时期盗版打击也随信息技术发展呈现出灵活化、流程化、专业化特征,但要彻底肃清网络文学盗版乱象,版权保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自影视剧《赘婿》于2021年2月14日上映后,阅文集团针对《赘婿》小说的侵权情况便开始进行实时监测,通过自主投诉、和搜索引擎方合作、行政投诉等多种手段打击盗版、开展维权行动。经过以上连环举措,《赘婿》相关盗版链接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有效打击。

从以上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出,即使是行业头部阅文集团,在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时,也存在层层阻碍。概括来说,新时期盗版打击仍存在以下挑战:

在资源端,受文字内容占用空间小,服务器基本没有带宽压力而迁移便利的影响,盗版内容传播成本低廉,侵权主体分散,作品可以近乎无成本地无限复制,全覆盖式打击难以实现。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5日,《赘婿》为期约2个月的侵权检测共计从5个渠道检测到1328条侵权链接,经过处理也仅断链613条。

在供给端,境外设置服务器,运用OCR光学字符识别和爬虫等技术盗取内容,建立站群系统等,已成为盗版网站的普遍做法,其技术发展已相当成熟,关闭一个笔趣阁,紧接着会有其他类似的“笔趣阁”死灰复燃。

在执法端,拼凑、AI洗稿等多种新型盗版方式给司法认定带来困难。洗稿网站或软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替换内容中的同义词,同时进行语序调整、整句替换、内容拼凑,从而降低与原作的重合率。这对法院认定侵权作品和权利人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提出了挑战。面对诸多挑战,平台方和作家都需要在维权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上反复权衡。盗版打击之路困难重重,但各方始终坚定地走在版权保护的路上。

第五章: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挑战及建议

在愈发严格的版权保护环境下,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盗版在我国发展可谓根深蒂固,在盗取成本低的网络文学领域更是野蛮生长,同时受网络文学市场环境、用户态度和产品体验影响,版权保护依旧面临挑战,对监管、行业和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  版权保护挑战

就市场层面而言,盗版内容供给层出不穷,盗版网站技术愈发成熟,盗版侵权认证愈加困难。信息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便利了盗版市场的发展,盗版侵权产业链隐蔽化、成熟化趋势更加显著。就用户层面而言,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盗版环境使得版权保护意识在用户市场的全面推广与培育仍面临一定阻力。且因网络文学的娱乐性特征,用户使用盗版内容不会产生愧疚感,缺乏正版阅读动机。就产品层面而言,长期以来盗版平台积累了大量流量,平台广告变现依赖搜索引擎、广告代理商等利益相关方,多方间的利益输送增加了打击难度。

二、  版权保护机遇和建议

随着新《著作权法》通过、行业版权保护生态日益完善、平台盗版治理机制更加健全、用户正版消费观念日益形成,我国版权保护借此机遇期进入发展新阶段。乘着“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的东风,监管层、行业层和企业层应从以下方面推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

(一)监管层面:构建创新型、易用型、高效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格局

法律法规是版权保护的基础,不断更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法律条例,构建可高效适用新时期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格局是监管层面不变的追求。在此新阶段,监管层首先应严格执行新《著作权法》相关条例,加快研究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让法律保护走在产业发展前沿。同时简化版权保护的行政流程,重点研究有争议的作品形式,给出明确的定义及侵权界限,提高司法执行效率,高效维护创作者权益。

其二,新技术的应用能有效提高版权保护效率,监管部门应积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新技术应用的规则。灵活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区块链技术因其分布式、不可篡改性、时序性的特点成为版权保护领域创新应用的先锋。监管部门可完善与区块链存证相适配的规则,推动司法、执法机关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相关取证和存证工作,解决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难题。

(二)产业层面:形成多层面深度持续合作的泛文娱行业治理生态

盗版产业野蛮发展至今已形成了完整成熟的产业链,搜索引擎和广告联盟作为其产业链重要组成部分助长了盗版的肆意发展,网络文学行业应联合政府机构,加强对搜索引擎、广告联盟等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合作推动正版内容保护。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信息检索入口,其信息呈现很大程度上影响用户决策,平台经营者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议加大打击搜索引擎平台盗版链接力度,敦促平台形成常态化自查自纠流程,强化对搜索引擎的监督和惩罚,对明知是盗版链接仍提供优先展示、流量倾斜的搜索引擎平台追究连带责任。广告收入是盗版网站营利的主要来源。从盈利源头斩断盗版利益链条,堵塞其收入渠道,使盗版网站无利可图、难以生存。网络文学正版平台一方面应加强与广告联盟的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增强对广告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对广告商提出网站合法性筛查要求,提升网站内容甄别技术,严格控制盗版内容合作渠道。

网络文学内部联合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较成熟的联合机制和“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的行业共识。作为数字内容载体,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版权保护责任。各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增强信息交流协作,有利于形成强力有效的版权保护链条。在版权保护步入新时期的2021年,行业自律首先应加强技术沟通与合作。行业优势企业创新开发出“至信链”等有利于创作者高效率、低成本维权的专业性联盟链,可高效打击侵权行为,各平台应积极参与并加快运用相关创新型技术,构建健康、良性发展的内容创作生态。其次,行业协会应加强版权保护机制沟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形成行业公认的版权保护流程。盗版侵权行为多样且复杂,各行业协会应建立常规性和机动**流培训机制,灵活应对新型盗版行为,促进行业盗版识别能力,提升盗版治理能力。最后,行业应承担起版权保护宣传责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积极宣传对盗版行为的打击活动,在行业范围内树立对版权保护的广泛认可意识。

网络文学作为内容源头,是泛文娱产业链下游影视、动漫、游戏等领域的重要IP资源库,充分影响着下游产业市场规模。相较于正版保护已取得显著效果的影视、音乐、游戏等领域,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亟待得到进一步重视。建议加强泛文娱领域间打击盗版技术、流程协同交流,积极学习其他泛文娱行业的版权保护经验,引导泛文娱行业重视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为文化市场持续繁荣营造健康良性的生态环境。

(三)社会层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用户版权意识

目前来看,用户对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感知力度有待提升。网络文学行业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多方的大力支持,而网络文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更是离不开用户版权意识的提高。因此,社会需要加强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自上而下,形成监管机构和产业协会牵头,执法机构、线上媒体和传统媒体追随的宣传环境,营造“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逐步加深用户对版权的重视,为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版权意识的提高作出努力。

(四)企业层面:提升盗版打击力度,加**品高质量内容培育

不少小型平台和新兴平台在版权建设方面管理欠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平台的不作为加大了侵权的输出,使大量的创作者不知所措,久而久之盗版便成为了家常便饭,严重扰乱了市场环境。未来,一是要成立专业团队灵活全面打击盗版,既要全面追踪传统搜索引擎盗版链接,又要密切关注公众号、百度网盘等新兴隐蔽渠道,同时大力宣传盗版打击成果,对相关侵权方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二是要建立专业维权团队,运用创新技术帮助创作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文学创作者个人维权力量微小,往往因证据不足难以合法有效维权。平台作为内容获益方,理应承担起帮助作者维权的责任,提供更多的维权渠道和专业服务。三是要从网文内容出发,加**品高质量内容的培育,不断提升网络文学在用户心中的价值排序,吸引用户支持正版内容。

2021年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升级的发端之年,各方要在挑战中把握机遇,不断升级灵活的应变机制,以更加敏捷的姿态应对挑战,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为网络文学内容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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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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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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