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推广合作
联系“鸟哥笔记小乔”
【分析】凭什么明星有代言费,我们就没有?
2017-06-06 18:56:04



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


你身边的某个朋友突然想买一样东西了,比如想买手机,但他自己又不太懂行,于是跑来问你:


“嘿!我想买一款手机,有什么推荐的吗?”


“你想买什么样的手机?”


“额,性价比高的。”


“哦...那你去买小米手机吧,它性价比最高,因为它主要是线上直销,省去了很多中间成本,而且跑分高的离谱...”


两天后,他果然就摇身一变,成为雷军**的米粉了。



等等,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他为什么会买小米,而不是别家的手机?


那是因为当初是你给他推荐的啊!


的确,心理学家和营销专家们以前做过一个实验:


几年前,全球首席品牌营销大师马丁·林斯特龙与他的团队一起做了一项耗资300万美元的社会实验。


他们将电影《模范家庭》中的剧情作为实验的脚本,让一个由演员构成的“临时家庭”进入加州的某个社区,并跟社区内的居民成为朋友。然后潜移默化地说服那些居民,让他们改变自己原有的购物行为,去买一些由“临时家庭”推荐的商品。(社区居民并不知道“临时家庭”都是演员们假扮的)


整个实验持续了八周,专家们最终得出的结论是:


“最强大的隐形说客不在你的电视机里、不在超市货架上,甚至也不在你的智能手机里。这是一种更加普遍的影响,每时每刻都在你的周围,用你完全意料不到的方式给你洗脑:它们就是你自己的朋友和邻居。

摘自《品牌洗脑》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在谈论“口碑营销”了,因为亲友的口碑才是最强有力的“推销方式”。


再回到你向朋友推荐手机的例子中,你的朋友之所以会买小米,而不是其他牌子的手机,就是因为你的口碑推荐,要不是你,小米很可能就少做一单生意。


所以,问题来了:


既然明星们都可以通过给产品打广告,来赚代言费,那作为向朋友进行口碑推荐的你,应该收到小米的代言费吗?


或者换一种问法:


作为品牌方,应该把原先准备给明星,网红和分众等广告费的一部分,作为现实生活中口碑传播者的代言费,从而实现“万众代言”吗?



答案是:应该,也不应该...



一、什么时候不应该?


就刚才你向朋友推荐手机的案例中,你并没有收代言费的权利。(PS,这里的“权利”并不是指法律层面的)


的确,如果不是你,小米很有可能就会少一个客户,你对小米的业务做出了贡献,这是肯定的。


不过,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没有小米,你也无法满足你朋友的需求,因为你也不知道究竟哪款手机的性价比是值得你向朋友进行推荐的。


这就意味着你回答不出朋友的问题,无法说出关于手机渠道、CPU、奥氏体不锈钢等种种知识,更无法在他心中建立一个“无所不知”的个人形象。他会认为你也只不过跟他一样,都是个“手机白痴”…


而这就是所谓“社交货币”的概念:虽然你为品牌做了宣传,并提升了它的销量,但在宣传的同时,品牌的信息就变成了你的社交货币(谈资),也有利于提升你在别人心中的价值。


这本身就是一个双赢的系统。



那“社交货币”是谁创造出来的呢?


大部分都是品牌自己,或与它们合作的咨询机构。


这些信息可能是营销人们不知熬了多少个夜晚,抓破多少层头皮才想出来的。而他们的目的,就是创造出一些能让你主动分享的,与品牌相关的信息,然后让你当着朋友的面把这些信息挨个背诵出来,以展示你的见多识广。


这种情况下,试问你还有什么权利向他们索要“代言费”呢?或许你倒应该主动向他们交“学费”…


当然,具体是你为品牌创造的收益更大,还是品牌为你提升形象的价值更大,这个就很难说清了,先别钻这个牛角尖。



二、什么时候应该给“口碑代言费”?


刚才讨论的,是口碑推荐者在进行推荐的时候,自己也能获利,并且“社交货币”是品牌自创的。


这种情况下,品牌方并没有给别人代言费的理由。


而相对应的就是另外两种情况:


  • 没有社交货币,推荐品牌对你没好处


  • 有社交货币,但它不是品牌方自创的



1.推荐品牌对你没好处


还是拿买手机这件事来说,你的朋友就想买一部高性价比的手机,而你却胡乱推荐了OPPO。等他买了之后,发现OPPO只是拍照好,性价比并不高,这时你就无法在他心中建立“无所不知的手机小王子”的形象。


因为OPPO并没有为你提供任何与“高性价比”有关的社交货币,你甚至需要以牺牲自己的形象为代价去为OPPO创造收益。这种情况下,从道义上来讲,OPPO的确应该给你一定的代言费(或者说补偿)…


好吧,也许你会觉得这个例子比较荒谬,那我们来看看真实案例:


“万众代言”这个想法并不新鲜,早就有一些平台开始做了,比如邻至邻App。它们的运作原理是:品牌方发布原始广告内容,然后只要你参与这个“代言任务”,并将这个广告内容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就能收到一定的报酬。



是啊,毕竟亲友的口碑是最有说服力的,按理说这种方式一定会大获成功吧!


不一定,因为大部分人做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口碑推荐!


很多人机械地以为:只要是从朋友**说出来的,就是口碑推荐。


错!口碑推荐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于推荐者的身份,而在于推荐的动机!



口碑推荐之所以有效,就是因为它不是以销售为动机。人们之所以愿意向别人推荐某款产品,无非就是想展示自己的正面形象(比如通过帮助他人找到最合适的手机,展示自己懂行的形象)。而一旦是出于销售(或自己从中牟利)等目的,那就跟普通的广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普通广告更招人反感。


关于这一点,想想你以前朋友圈里卖面膜的人就知道了,当然还有做安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品牌方的确应该给那些“口碑推荐者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人家是通过牺牲自己的人脉资源去为你打广告...


当然,我不怀疑它们这样做也能起到宣传作用,我只是想说:让这种硬广出现在朋友圈,并不是口碑推荐,它们不过是占领了朋友圈等渠道而已,而没有发挥这个渠道的优势价值——口碑和信任。


如果一定要以这种方式做推广,发布的内容最好不要以广告的形式出现,而应该像一条正常的朋友圈一样,是朋友与朋友之间进行信息的分享。



2.社交货币非品牌方自创


有时候,一个品牌突然变得火爆,可能并不是因为品牌方自己想出了一个多妙的营销方案,而是广大用户有意无意的生产出了创意素材,然后这些素材就变成了社交货币,在社会上自行流通。


最典型的例子要数赛百味的“减肥故事”了:


20世纪90年代,赛百味想宣传三明治的健康属性。


他们本来想搞一个“7小于6”(7个三明治的脂肪低于6克)的创意广告。但是,当他们无意间看到报刊上的一篇文章之后,一切就发生了改变。


在这篇文章里,一名叫做贾里德的、重约400斤的男孩,因为每天坚持他自创的“赛百味饮食法”,已经在3个月内成功减掉了100斤,也就是说,他基本上一天就能减1斤!


这是多好的具有传播性的励志故事啊!


这篇文章是由贾里德的前室友写的,而文章本身主要是讲述贾里德是如何克服种种诱惑与困难的,至于“赛百味”,只不过是偶尔提及了一下。


但赛百味看到这篇文章后,立马就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并要将它包装成自己的品牌故事。


当然,有所有好创意一样,它们在最开始总是会遭受各种阻力。赛百味公司内部很多人都不支持这个计划,他们更希望继续执行“7小于6”的方案。


最终,两个方案同时进行,只不过“贾里德减肥故事”取得了轰动的效果,而“7小于6”只取得了小部分的成功。(当然,贾里德广告播出的时候,他已经只有160斤了)


图中贾里德手持他以前穿的裤子


其实这就是UGC(用户原创内容)的早期版本。


像这种情况,品牌方完全应该给内容原创者(也就是社交货币生产者)一定的“代言费”。(当然,这里就不仅仅是指钱了,可以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奖励,比如为他们做宣传,甚至为他们提供工作)


作为品牌方,你不仅要自己生产社交货币,更应该发动群众的力量,运用群众的创意,并与他们进行互动。


没错,我就是在说社会化媒体营销。



我想,耐克肯定是这方面的专家:


6月4日,耐克官方微博发了一张海报,海报是C罗小时候的一张照片,耐克的标语是:“没人相信一个马德拉小男孩能成就非凡,除了他自己。”


海报底部当然也贴上了耐克的logo:



然而,多事的网友却翻出了海报中照片的原始版本,发现C罗居然穿的是阿迪达斯的衣服!



这看似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毕竟耐克为阿迪达斯做了嫁衣…


不过,这正是耐克的精明之处!


如果说其他品牌还在忙着自己发行社交货币,那耐克就是主动把社交货币送到别人的手里,然后让别人来替它发。


试问:耐克可能不知道这张原始照片中,C罗穿的是阿迪吗?或者他们就不能换张照片?耐克之所以这样“装傻充愣”,目的就是为了营造这种戏剧化冲突。


耐克官微:我发了一张海报。

多事网友:你的海报里明明是阿迪的衣服!

其他网友:大家快来看!耐克好**,居然帮阿迪打了场广告哈哈!


有冲突才有故事!一时间,网民们吐槽的吐槽,喷饭的喷饭,抖机灵的抖机灵,各路营销和公关人士也都进行各种分析和评论(当然也包括我):



其中更是不乏粉丝上百万的大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大号在此之前几乎从未提及“耐克”,所以,他们更有可能仅仅是冲着内容的话题性来的,而不是收了耐克的广告费:


数据来源:FooAds


这就是社会化媒体营销的精髓。不要什么话都自己一个人说完,而是要让别人也有一定的谈资,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与互动,一起为你的品牌唱赞歌。


就像那些最受欢迎的老师一样,他们在讲课的时候,也总是会给教室里的学生留下接嘴的机会,这样才能调动整个课堂的积极性。


不得不说,耐克的确腹黑...



可能有人觉得我的话题扯得有点远,本来我们是在讨论“品牌方应该给社交货币生产者一定的代言费”的,貌似跟耐克这件事没什么关系...


这里之所以我要拿耐克的案例说事,就是为了再次证明“让广大用户为品牌生产社交货币”的价值。


的确,现在很多企业都给自己开了双微号,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它们的做法还是老一套,还是在单方面给人们灌输信息,而不会在意别人说了什么,更很少与他人进行互动。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它们还没有到达相应的阶段,对营销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内部管理和渠道资源等层面。


一般来说,企业可分为四种阶段:生产型企业,产品型企业,销售型企业和营销型企业。


  • 生产型企业:只要能保证足够的生产力,就能活下去。这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或新兴领域内非常有效,只要有,就能卖。


  • 产品型企业:当有较多能生产同类型产品的企业时,谁家的产品更好,谁就能活下去。


  • 销售型企业:当大家生产的产品都比较好的时候,谁能抢先把产品卖出去,谁就能活下去。


  • 营销型企业:当资源流动速度加快,顾客同时面临多种差不多好,也都能很方便购买到的产品时,谁能创造并留住顾客,谁就能活下去。


现在,只有少数企业成功跨越到了第四个阶段,比如可口可乐,耐克,杜蕾斯,卫龙,奔驰和宝马等。


它们大多处于非常成熟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市场已基本沉淀,产品进行大突破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发现新销售渠道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红利也逐渐消失,同质化竞争相当激烈。


因此,它们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原有的市场,不断与用户进行互动,强化双方的关系。相比于其他企业,它们会更加注重用户说了什么,而不仅仅是用户听到了什么。


而在可预见的将来,除非是垄断型企业(比如中石油),否则任何一家不与用户建立双向沟通的企业,势必会被淘汰。


娃哈哈就是很好的例子。


它的确很牛啊,产品那么多,渠道那么多,但随着参与竞争的品牌逐渐变多,资源流动的速度也飞速增长,当那些更会收买人心的品牌有机会与哇哈哈进行同台较量时,谁笑谁哭还真说不一定...(当然,每个品牌的成功与失败,都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这点不可否认)


因此,不要总想着明星代言费了,是时候好好跟你的用户谈谈,让他们愿意为你说话。


毕竟,老话说得好:得民心者得天下。




品牌圈圈
分享到朋友圈
收藏
收藏
评分

综合评分:

我的评分
Xinstall 15天会员特权
Xinstall是专业的数据分析服务商,帮企业追踪渠道安装来源、裂变拉新统计、广告流量指导等,广泛应用于广告效果统计、APP地推与CPS/CPA归属统计等方面。
20羽毛
立即兑换
一书一课30天会员体验卡
领30天VIP会员,110+门职场大课,250+本精读好书免费学!助你提升职场力!
20羽毛
立即兑换
顺丰同城急送全国通用20元优惠券
顺丰同城急送是顺丰推出的平均1小时送全城的即时快送服务,专业安全,准时送达!
30羽毛
立即兑换
品牌圈圈
品牌圈圈
发表文章91
一个营销人的日常分享。
确认要消耗 羽毛购买
【分析】凭什么明星有代言费,我们就没有?吗?
考虑一下
很遗憾,羽毛不足
我知道了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我知道了
恭喜你~答对了
+5羽毛
下一次认真读哦
成功推荐给其他人
+ 10羽毛
评论成功且进入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10羽毛的奖励。分享本文章给好友阅读最高再得15羽毛~
(羽毛可至 "羽毛精选" 兑换礼品)
好友微信扫一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