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你一定注意到了这些变化:
产品越来越喜欢在包装上加文案,例如江小白的表达瓶、味全果汁的文案瓶……
品牌越来越喜欢玩跨界营销,例如肯德基和化妆品的跨界合作、冰红茶和球球大作战的ip融合、王老吉新推出的线下实体凉茶店……
甚至是我们从没听过的品牌,也开始利用逆向营销的方法,吸引了无数眼球,例如没希望酸奶、分手花店、丧茶等等
……
无数新鲜的营销玩法让我们眼花缭乱,以至于很多人开始疑惑:在品牌多元化的今天,我们到底应该如何营销?
由一个问题引发的思考:
上个月,研究会中的一位读者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在设计营销活动时,我们应该抓消费者的需求还是抓消费者对新事物的好奇心呢?我发现好多产品不是从需求出发,而是抓住大家的好奇心。比如一些餐厅推出马桶的设计、一些花店打出“分手”的概念等等“
是啊,几乎从了解营销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已经知道:一切营销活动,都应该基于需求出发。
很多成功的品牌也在告诉我们:营销成功的关键,在于切入一个需求未被满足的市场。
可是,无数类似的营销活动,似乎并不符合主流的市场需求,但这并不影响它们成功吸引了无数眼球的事实。
于是,在看到这些因为推出新鲜玩法而迅速爆火的产品之后,很多营销人思考的重心变成了:究竟还有哪些创意,能够吸引消费者?
而“是否从需求出发?”似乎变得不再重要。
因为在结果为王的今天,似乎谁也无法否认这些创意的价值,毕竟他们让一个原本并不出名的产品,迅速的被大众所熟知。
于是,“创意、新奇、反差“无疑成了很多人设计营销方案时思考的关键因素。
然而,一个所有人都无法忽略的事实是:
就类似于网红的衰落一样,很多依靠创意而突然爆火的产品,生命周期似乎越来越短暂:曾经刷屏的丧茶文化、分手花店、没希望酸奶,如今似乎鲜有人提起。
究竟是因为什么,开始让我们对当初疯狂讨论的东西,不再关注了?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你因为什么被消费者选择,就可能因为什么而被消费者放弃。
很多所谓的“网红爆款”,是因为其仅仅依赖独特的“感官刺激”而被消费者选择。最终它们也因为“感官刺激”而被消费者放弃。
之所以这样,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告诉了我们答案:刺激适应。
大量的心理学研究发现:在外部刺激的持续作用下,人们终究会产生“适应性”。(也就是无感。)
这也就意味着:任何的外部奖励,所带给我们的快乐感都是短暂的。
比如,刚刚收到offer的求职者,会产生短暂的幸福感,但过两天就会消失。
刚刚拿到期待已久的包包,会感觉幸福感爆棚,但最多只能持续几天。
甚至有研究发现:那些中了几百万大奖的幸运者,所获得的幸福感最多持续半年的时间,之后也会归于平静。
同样,“刺激适应”也让那些基于负面事件所带来的消极体验很快消失:
比如你丢失了金钱,这种痛苦的感觉也仅仅是短暂的存在。
总之,“刺激适应”会让我们对那些作用于感官层面的“新奇、有趣”的事情,从刚开始的注意,到逐渐的失去兴趣。
于是,我们看到了很多提供新奇视角和独特体验的产品,例如厕所餐厅、分手花店、丧茶,在短暂的爆火之后,逐渐被人们遗忘。
“可为什么很多大牌也采用这种感官刺激营销,却没有被消费者遗忘,反而深受消费者喜爱呢?”
在看到很多类似肯德基和王老吉的跨界创意之后,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其实,很多大品牌之所以成功,并非依赖短暂的“感官刺激”,而是依赖它们所提供给消费者的核心价值。例如,帮助消费者解决某个特定场景下的任务:
当我们吃火锅担心上火时,会触发对王老吉的选择;
当我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聊天时,会触发对于星巴克的选择;
当我们想要订外卖时,会触发对于饿了么的选择;
……
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在感官刺激适应之后,消费者仍然会选择这些产品,因为它们给消费者提供的核心价值依然存在。
而之所以大品牌仍然会依靠很多创意活动制造“感官刺激”,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激活品牌新鲜感。
比如拥有百年历史的肯德基,不断的通过跨界营销推出新的玩法,炸鸡味防晒霜、冰淇凌味口红、KFC蓝牙键盘等等
同样,我们所熟知的可口可乐,也通过不断的推出歌词瓶、表达瓶,刺激消费者的感官。
如果用一张图来解释的话,它们的套路一般是这样的:
依靠品牌的“核心价值”,让消费者能够持续选择它们的产品,依靠创意活动的“感官刺激”,激活品牌的新鲜感。
这也就不难理解:大部分“网红爆款”的快速衰落,是因为它们仅仅提供了“感官刺激”,却没有提供消费者持续选择的“核心价值”。
所以当消费者对“感官刺激”逐渐适应之后,这些所谓的“网红爆款”,也就逐渐被遗忘。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知道,产品营销,最重要的并不是表面的“创意活动”,而是消费者能够持续选择产品的理由,即“核心价值”。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提供这种“核心价值”呢?
这篇文章,nick提供两种方法:
(1)将“创意”产品化
(2)绑定明确的消费场景
一、将“创意”产品化
在理解“产品化”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即“什么是产品?”
可以回顾一下我们生活中一直在使用的事物,不论是手机、电脑、钢笔还是笔记本,这些能够被称为“产品”的东西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是“能够持续满足需求的事物”。
是的,“产品”最本质也是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持续满足需求。这也就意味着,那些依靠短暂的“创意”而存在的事物,本质上并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产品。
于是,对于这些网红爆款,想要延续生命力,将“创意”产品化就变的非常重要:
既然你依靠独特的创意文案,被用户所熟知,那么你就要将这种创意,变成你品牌的一部分。
比如,杜蕾斯的产品仅仅是那些“生活用品”么?
并不是这样,它们微博的创意文案本质上也是一种“产品”,只不过是一种独特的“内容产品”。
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几乎任何热点,都会成为杜蕾斯文案内容的素材,并持续的输出,将“创意产品化”。
同样,因为“逃离北上广”的创意活动而被大众所熟知的自媒体品牌“新世相”,如果仅仅依靠这一个创意,会很快被人们遗忘。
于是,它们通过持续的跨界合作、新奇活动,让“创意”本身,成为他们的产品,成为读者关注他们的主要理由。
同样,味全果汁的文案瓶、江小白的表达瓶,都成功的将“创意产品化”。
所以,当你想让创意成为消费者选择你的主要理由时,要首先思考:是否持续满足了用户对内容的需求,将创意产品化?
二、绑定明确的消费场景
上面说了,将“创意产品化”往往可以延长品牌的生命周期,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独特的创意形成品牌的差异化价值。
所以这时,“绑定明确的消费场景”就变得十分重要。
因为消费者不会无时无刻想着某个品牌,所以我们要在特定的场景下,触发用户关于品牌的记忆。
前段时间,一个“佐餐菜”的品牌找我做咨询,和大部分创业者的想法一样,在看到很多类似“江小白”、“乐纯”的互联网品牌迅速爆红之后,他们也想参考这些玩法,将品牌打造成“佐餐菜”中的网红品牌。
于是,对“如何跟消费者建立情感连接?如何发挥创意的文案表达?”等等类似的问题,他们往往更感兴趣。
但是,对于“产品的消费场景”这类的问题,他们却没有深入的思考过。
就像我前文中所提到的那样:产品可以依靠独特的创意活动刺激用户感官,进而吸引眼球,但是这种表面的成功所持续的时间也是短暂的。
所以比起“情感连接、创意文案”,“产品的消费场景”明显是我们更应该首先思考的问题。
于是,我们结合用户调研和产品本身的特点,挖掘出了多个消费场景,比如吃泡面、夜宵、外卖、下酒等等。
最终,我们将产品定义成“消费者想简单吃点”这一场景下的解决方案,并结合大量的场景文案共同表达。(之后的文章会详细分析)
是的,就像是“怕上火,喝王老吉”、“小饿小困,喝点香飘飘”,甚至是我的公众号slogan:“睡前5分钟,收获一个商业洞察”一样,都是通过对某个特定场景的绑定,从而触发消费者的最终选择。
所以,当我们想让消费者能够持续选择我们的产品时,“绑定明确的消费场景”非常重要。
结语
商业的本质,在于“价值交换”:想让人们购买你的产品,首先要给他们提供相应的价值。
所以,当我们想要依靠创意而被消费者选择时,就要思考:“创意”究竟为消费者提供了什么价值?
如果仅仅是“感官刺激”的体验,就要小心消费者在刺激适应后,很有可能会把你遗忘。
你因为什么被消费者选择,就可能因为什么而被消费者放弃。
作者:nick
来源:nick说(chenyayale)
本文为作者授权鸟哥笔记发布,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
本文系作者:
运营那些事儿
授权发表,鸟哥笔记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